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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2008-06-12 09:26  文章来源:汉寿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常酒管办发[200 8]3

 

常德市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

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我市酒类流通市场秩序,防止假冒伪劣酒流入市场,切实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将从六月一目起强力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现将《关于全面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全面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防止假冒伪劣酒流入市场,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把《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制度落到实处,根据《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关于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通知》及省酒管办加强酒类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酒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全面实施《随附单》制度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

  《随附单》制度作为酒类商品信息溯源制度,是酒类监督管理的一项基础制度。我市实施《随附单》制度两年来有了一定的工作基础,但抓而不紧,流于形式,成效不大。当前我市酒类市场不容乐观,制假售假屡禁不止、无序竞争愈演愈烈,任其发展下去令人担忧,酒类流通秩序亟待规范。目前,依法全面实施并强力推进《随附单》制度,有效防止假冒伪劣酒流入市场,是酒管部门的职责所在,迫在眉睫。市县两级酒管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和对酒管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全面贯彻实施《随附单》制度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务必抓紧抓落实抓出成效。

  二、分步骤,抓重点,积极有序有效地全面推进。

由于我市实施《随附单》制度工作进展不平衡,加之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必须有计划分步骤,突出工作重点,讲求方式方法,积极有序有效地全面推进。总的要求是,市县两级酒管部门从现在起,集中五个月的时间,统一部署,专项整治,市县联动,步调一致,整体推进,不留死角。

  ()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一步,52 0日一5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市县两级酒管部门要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宣传酒类管理法规暨“随附单》制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大量印发酒管法规等宣传资料,进行广泛的社会舆论宣传和发动工作,使生产经营者懂法履法,让更多的消费者懂法用法,为全面实施《随附单》制度创造和奠定良好的执法氛围。

  第二步,61日一62 0日为规范整改阶段。各区县()酒管办要在前一段开展“两项制度”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督促生产经营批零企业进行自清白查自纠,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酒管法规关于《随附单》制度的规定,制定整改措施,查漏补缺,一条一条地整改,认真履行《随附单》制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步,62 0日一1 02 0日为集中执法检查阶段。市县两级酒管办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以全面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为核心的专项执法检查,查酒类生产批发企业,查酒类零售终端,对违反《随附单》制度规定的酒类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从快从严查处。

()抓住工作重点,促进城乡全面实施。

  实施《随附单》制度,涉及全市酒类生产、流通两大环节,全市城乡酒类流通批零企业(门店)上万家,因此我们应该将酒类批发企业、酒类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和有一定规模的超市、酒店(宾馆)、饭店、烟酒专卖店及夜总会娱乐场所等零售终端列为工作重点,以此带动和促进全市《随附单》制度的实施。市酒管办在市城区确定了200家重点对象(包括柳叶湖和德山),即100家酒类生产批发企业和100家零售终端。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辖范围,除了抓好酒类生产批发企业外,也要确定3050家零售终端为工作重点。

  三、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随附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随附单》实行资格管理。凡具有国家工业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湖南省酒类批发许可证的酒类产销企业,方有资格领购《随附单》,市县两级酒管部门都要依法依规严格管理。

  2、《随附单》实行分类限量管理。酒类生产和批发企业,领购用于日常销售的“随附单》,按其申报的年销售额分为100万以下、100万一300万、300万一800万、800万一1500万和1500万以上五个级类,一次分别限购2本、3本、4本、5本和6本;领购用于开展季节性销售(包括其他促销)等活动所需的《随附单》,另行每次单笔办理领购手续,限量发放且限时缴回;区县领购《随附单》,也要按照以上原则,适度从紧,实行限量。

  此前企业已经领购超出限量的“随附单》,交由酒管部门收回代为保管。

  3、《随附单》实行缴销登记管理。酒类产销企业从第二次领购《随附单》开始,实行缴销登记制度。企业第二次领购《随附单》时,必须将上次领购且使用完的整本《随附单》存根上缴,缴旧领新(含酒管部门代为保管的部分)。日常办理和单笔办理领购手续后所缴销的《随附单》单号必须与上次领购登记的《随附单》单号相一致。

  4、《随附单》实行信用管理。领购《随附单))实行信用保证制度,原则是:企业依法规范使用《随附单》,信用度高的可适当放宽领购限量;滥用和不规范使用《随附单》,信用度不高的从紧限量领购直至取消领购资格。遗失《随附单》的要及时报告酒管部门并接受核查,由酒管部门将遗失的“随附单》单号登报挂失,挂失的媒体宣传费用由该企业负担。

  5、认真填制使用《随附单》。酒类产销企业开具《随附单》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购货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酒类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产地和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售货单位批发登记证号、发货人、填单人等,且加盖售货单位公章后方能生效。对没有按规范填制使用《随附单》的要及时纠正,经警告教育不改的要依法查处。

  6、《随附单》实行专人管理。市县酒管部门和酒类产销企业均应建立健全《随附单》各项管理制度,确定职能科室及专门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实行培训上岗;分管《随附单》工作的单位负责人亦应明确其领导职责。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随附单》制度的全面实施。

  市县两级酒管部门要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手段,切实加大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的力度,为全面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酒管部门加大行政检查的力度,要把对重点工作对象的重点检查和管辖范围内的一般排查结合起来,要把对产销批发企业的检查和零售门店的检查结合起来,要把对白酒、葡萄酒、黄酒的检查和啤酒、散装酒及配制酒的检查结合起来,使来路不明的酒不能上架销售,使假冒伪劣酒无处藏身;对经过宣传教育不改依然违犯酒管法规包括违反《随附单》制度的,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酒管法规和《随附单》制度顺利推进。

  与此同时,要注意保护酒类批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和宣传积极履行酒管法规和《随附单》制度的正面典型,适时地将典型违法案例曝光,弘扬正气,扶正祛邪,从而不断净化市场酒类商品,规范酒类流通行为,建立酒类流通的正常秩序,引导我市酒类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

 

 

主题词:商业  酒类  意见  通知

抄送:省酒管办、市商务局。

常德市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综合科             200852 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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