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县农村消费维权、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农村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拟于6月中旬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1、政府是否召开专门会议部署;
2、党政联席会是否专题研究;
3、乡镇与村及相关单位是否签订了责任状;
4、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是否有专用办公室,是否成立了乡镇(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以政府文件行文;
5、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协管员、信息员名单是否上墙。
6、是否落实了工作经费。
(二)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情况
1、是否制订开展农村消费维权组织建设的文件和方案。
2、乡(镇)村(社区)维权网络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按照“五个一”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即:明确一人为联络站长,有牌匾,有办公室,有投诉处理登记薄,有宣传栏。
3、维权联络站的牌匾是否按统一的规格模式制作。室外招牌一块(70cm×50cm),室内职责所四块(75cm×55cm)
(三)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运行情况
1、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情况,乡镇政府所在地及人口密集区是否有固定的宣传标语。
2、生猪是否定点宰杀,定点宰杀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开展了检验检疫。学校食堂、机关、企业及建设工地食堂等大型团体伙食单位消费的猪肉是否100%来自定点宰场。
3、农村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了经营台帐。
4、是否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四)学校(幼儿园)及学校周边地区食品安全情况。
1、学校(幼儿园)食堂、商店、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
2、环境卫生指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饮留样制度是否落实。
3、是否建立健全了进货(领用)台帐,索票、索证制度是否完善,相关资料整理是否规范。
4、食堂、商店是否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
5、组织领导是否明确,责任是否到位。
二、督查分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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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
组 员 |
督 查 乡 镇 |
车辆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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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郭 军 刘 强
周群波 徐 勇
彭 军 |
太子庙 开发区 东岳庙
丰家铺 朱家铺 岩 嘴
聂家桥 毛家滩 新 兴
沧 港 龙阳镇 株木山 |
政府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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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侯福喜 刘文斌
夏新波 王 敏 |
洋淘湖 蒋家嘴 百禄桥
军山铺 龙潭桥 月明潭
崔家桥 三 和 毓德铺 |
教育局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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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王明星 雷桂保
李 利 代红艳 |
罐头嘴 洲 口 文 蔚
酉 港 鸭子港 坡 头
周文庙 岩汪湖 |
工商局一台 |
三、督查时间
初步定于6月23、24日。
四、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访群众的方式进行。以随机抽样方式每个乡镇查一个食品经营主体(包括市场、超市),二所学校,一个幼儿园,二个行政村及乡镇政府相关资料。
此次督查后县政府将通报全县,好的表扬,差的点名批评。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切实促进我县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来源:汉寿县放心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