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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
2008-06-13 07:53  文章来源:汉寿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县农村消费维权、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农村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拟于6月中旬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1、政府是否召开专门会议部署;

2、党政联席会是否专题研究;

3、乡镇与村及相关单位是否签订了责任状;

4、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是否有专用办公室,是否成立了乡镇(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以政府文件行文;

5、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协管员、信息员名单是否上墙。

6、是否落实了工作经费。

(二)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情况

1、是否制订开展农村消费维权组织建设的文件和方案。

2、乡(镇)村(社区)维权网络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按照“五个一”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即:明确一人为联络站长,有牌匾,有办公室,有投诉处理登记薄,有宣传栏。

3、维权联络站的牌匾是否按统一的规格模式制作。室外招牌一块(70cm×50cm),室内职责所四块(75cm×55cm

(三)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运行情况

1、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情况,乡镇政府所在地及人口密集区是否有固定的宣传标语。

2、生猪是否定点宰杀,定点宰杀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开展了检验检疫。学校食堂、机关、企业及建设工地食堂等大型团体伙食单位消费的猪肉是否100%来自定点宰场。

3、农村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了经营台帐。

4、是否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四)学校(幼儿园)及学校周边地区食品安全情况。

1、学校(幼儿园)食堂、商店、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

2、环境卫生指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饮留样制度是否落实。

3、是否建立健全了进货(领用)台帐,索票、索证制度是否完善,相关资料整理是否规范。

4、食堂、商店是否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

5、组织领导是否明确,责任是否到位。

二、督查分组安排

组 别

  

     

车辆安排

第一组

     

周群波   

 

太子庙  开发区  东岳庙

丰家铺  朱家铺   

聂家桥  毛家滩   

    龙阳镇  株木山

政府办一台

第二组

侯福喜  刘文斌

 

夏新波   

洋淘湖  蒋家嘴  百禄桥

军山铺  龙潭桥  月明潭

崔家桥      毓德铺

教育局一台

第三组

王明星  雷桂保

    代红艳

罐头嘴       

    鸭子港   

周文庙  岩汪湖

工商局一台

三、督查时间

初步定于62324日。

四、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访群众的方式进行。以随机抽样方式每个乡镇查一个食品经营主体(包括市场、超市),二所学校,一个幼儿园,二个行政村及乡镇政府相关资料。

此次督查后县政府将通报全县,好的表扬,差的点名批评。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切实促进我县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来源:汉寿县放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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