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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身份证的办理
2007-08-30 08:43  文章来源:常德政府门户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为方便在我市求学、经商、务工的省内公民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 省公安厅户政服务中心决定从2007年9月1日起在常德市政务中心设立省内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点,开展居民身份证受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湖南省内各市(州)居民身份证办理。
2、常德市各区、县(市)(武陵区以外)居民身份证办理。
  二、受理程序
1、受理:申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持《居民户口簿》,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受理窗口办理。
2、核对:在办理手续时,公民需认真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仔细核对本人信息并签名确认。
3、交费:按规定缴纳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若跨市(州)办证的,需交纳异地制证服务费。
4、照相:申请人持受理单和交款凭证、着非制式深色服装照相。
5、领证:省内跨市(州)身份证认领,从申请之日起十八个工作日内,在申办地点领证。本市内身份证办理,从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在申办地点领取证件。在领取新居民身份证时,公民应仔细核对证件信息并签名确认、换证公民同时交回原证。
  三、收费标准
1、申领工本费20元/证(依据国发改价格〔2003〕2322号〔行政事业性收费〕);
2、补证、换证工本费40元/证(依据国发改价格〔2003〕2322号〔行政事业性收费〕)。
3、异地制证服务费:省内跨市(州)异地制证加收服务费25元/证(依据湘价函〔2000〕62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异办理居民身份证服务标准的批复)。
  四、办证地点
服务点地址:常德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湖南省公安厅户政服务中心异地受理常德服务点”(乘市内第1、30、32、101路公共汽车可到达)
 服务点联系电话:7258576


常德市公安局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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